共用模板不应被当成“每页都从零做”来计费。更合理的处理方式是把报价拆成模板设计与页面套用两层:先确认有多少个真正不同的模板,再确认有多少个页面只是调用模板并替换内容。若供应商坚持按页面数量乘以统一单价,你需要先要求其列出模板清单,否则共用模板会被重复计价。
按页面计费的常见口径是:每个页面算一个单位,价格等于页面数乘以单价。这个口径在页面结构彼此独立时成立,因为每页都要单独设计、单独适配、单独校对。但改版中大量页面往往共用同一套结构,例如栏目列表页、详情页、搜索结果页、作者页。它们外观一致,只在字段和内容上不同。
此时有两种条件会改变选择:
判断依据不是页面名称,而是布局结构、字段数量、交互状态和响应式断点是否一致。名称不同但结构相同的页面,应归入同一模板;名称相同但结构分叉的页面,应拆成不同模板。
实际动作是:在确认报价前,让供应商交付一份模板清单,至少包含模板名称、对应页面数量、每个模板的独立设计工作量、套用单页工作量。拿到清单后,你可以做一次核对:如果某个模板覆盖二十个页面,而报价仍按二十个完整页面计费,就说明共用部分被重复计算。
核对结果会直接影响下一步。若模板清单显示独立模板只有五套,但页面总数是六十,你可以把预算重心放在模板设计质量上,而不是页面数量上。若清单显示每个页面都有独立结构,那么按页面计费反而更接近真实工作量,此时强行压成模板价会导致交付时偷工。
假设某改版项目有四十个页面,其中三十个共用同一套详情模板,另外十个各自独立。若统一按页面单价计费,四十个页面都会按完整设计计价。若改为模板加套用,则计价单位变成一套详情模板加三十次套用,再加十个独立页面。两种算法的差额,就是共用模板被重复计算的部分。这个例子只说明比较方法,不代表任何真实报价。
按模板计费后,容易遗漏的是改版上线后的新增页面。新增页面如果继续套用已有模板,通常只涉及内容录入和字段校对,不应再按完整页面设计收费。但如果新增页面需要新的布局或新的交互状态,就应视为新模板,重新计价。
因此合同中应写明:现有模板的套用单价、新模板的单独计价方式、模板修改与页面新增的边界。这样做的结果是,后续每次新增页面时,你能快速判断它属于套用还是新建,而不必每次重新谈判。例外情况是,如果新增页面虽然套用模板,但需要额外的数据迁移或旧链接处理,这部分应按迁移工作量单独列出,不混入模板费用。
如果对方只给一个总价,不接受模板与页面分开,可以换一个角度:要求其列出交付物。交付物中若包含设计稿、组件库、模板文件、页面配置文件,那么模板就是实际计价单位;页面数量只是套用次数。若交付物中每个页面都有独立设计稿,则按页面计费有依据。
这个动作的结果是,你能从交付物反推出计价逻辑,而不是只比较总价高低。若交付物无法对应模板,说明报价口径与实施方式不一致,下一步应要求其补充说明,而不是直接签约。